在歌仔戲起家的酬神舞台上,請戲的緣由、天數乃至宗教民俗的禁忌,比表演專業更要有力地操縱演出。而「講戲」,是外台的文化,對其薪資結構、表演方式乃至最深沈的藝術價值觀,起著深刻的影響。文/施如芳一般人熟悉的舞台表演藝術,再怎樣朝生暮死,音樂有樂譜、舞蹈有舞譜、戲劇有劇本,好歹有個不離譜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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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安廟埕向來即是宗教節慶最具代表性的展現空間。不論就傳統的祝聖活動,或是現代的保生文化祭、遶境踩街與家姓戲演出,皆是最足以體現保安宮廟埕文化的主要且重要的遊藝演戲活動。
農曆三月十四日所舉行的「遶境踩街」活動,當天上午在保安宮廟埕舉行民俗藝陣競演,下午則由保生大帝各力士會迎奉各祖出宮,移駕力士會神轎安座,由往來宮廟軒社陣頭從廟埕先行出發,最後則是各力士會及陣頭,2002年的遶境陣頭順序為:
報馬仔-土地公虎爺-頭旗車-鼓亭-大龍峒金獅團(吉普車、獅陣)-中壇元帥力士會(鼓亭、旗車、神轎車)-和華樂社(鼓亭、車吹、北管、旗車、神將)-柴寮媽祖會-萬和宮-包公廟-法主宮廟-霞海城隍廟-旗隊-民俗藝陣-藝閣車-國樂團藝閣車-德樂軒-五谷先帝力士會-保安祖力士會-白礁祖力士會-平安祖力士會-六祖力士會-五祖力士會-四祖力士會-三祖力士會-二祖力士會-老祖力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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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安大龍峒保安宮始建於清乾隆七(1742)年,當時是由大隆同的同安居民從福建泉州白礁慈濟宮乞靈分火而來,僅以木造架設的簡陋廟宇奉祀保生大帝。之後逐漸擴建,嘉慶十(1805)年由當地巨富王仁記、王義記7獻地,再經地方仕紳募款重建,於道光十(1830)年竣工,相傳之後即有大龍峒保安宮「家姓戲」之演出,承傳至今。
保安宮家姓戲至今已有一百七十餘年歷史,其置身於持續變遷發展的社會與社區之中,形式雖然維持原貌,但內在質性實已隨社會變遷而有所改變。吾人正可由其間的轉變,瞭解保安宮「家姓戲」文化凝聚的遞嬗與發揚。
在臺灣的開發歷程當中,民間藉由舉辦宗教戲曲活動,以形塑血緣、地緣、業緣等族群的凝聚力量,不僅是各族群及該地區發展的重要基礎,同時也是臺灣民間戲曲活動的基本質素之一。由於家姓戲的演出,使得各姓組織會員能夠聚合團結在一起,並在其間發揮族群文化凝聚的作用,大龍峒各姓組織即是藉由每年的家姓戲演出,凝聚血緣族群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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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茂賢
臺灣民間流傳的「字姓戲」,又稱「家姓戲」或「單姓戲」;字姓戲是指以同姓者或聯合數姓為一字姓組織,為某項慶典活動,共同集資邀請劇團演戲;其形式係採輪流方式,形成競賽性質。
字姓戲籌辦方式通常是同一姓氏組織內,由爐主或管理人、角頭代表以公費辦理祭典、字姓戲及吃公(聚餐)事宜;而公費來源有由「會田」田租、公有店舖收入維持者,有由會員每年繳納費用者,亦有兼具以上兩種來源者。根據吳逸生〈愚齋隨筆--艋舺的字姓戲〉一文指出,艋舺地區頂郊人的字姓戲費用,起初多由船頭行業支持,後來不堪長期負擔才由各姓頭人派員勸募分攤;其中吳、林、陳、黃等大姓則由會員每年繳納費會以支應。至於字姓組織,各字姓有不同的入會規定,除以姓氏為基本入會條件之外,有的是固定會份,不再吸收新會員,此種方式是父死子繼,但會份僅由一位兒子承繼,其他兒子參拜,或由數子輪流祭祀;有些組織則不斷接受新會員的加入,使團體逐漸擴大。
臺灣各地字姓戲的由來原因不一,吳逸生提及艋舺龍山寺和祖師廟的字姓戲,據說起初僅是為了增加新春的熱鬧氣氛,後來卻演變成頂郊(晉江、南安、惠安)人士與安溪人的族群競賽。而臺中南屯字姓戲之產生,據傳與「老二媽」有關,根據《萬和宮史略》記載,嘉慶八年(西元一八○三),萬和宮增塑一尊老二媽,適西屯廖姓閨女遽逝,其靈魂飛往萬和宮,且半途廖姓閨女告知一位賣針線者,表示將前往南屯萬和宮看熱鬧,請轉告父母不必傷心,且家門前桂花樹下埋有龍銀,父母可取用,事後果然應驗,時值萬和宮老二媽舉行開光點眼儀式。又據民間傳說與胡台麗〈南屯的字姓戲--字姓組織存續變遷之研究〉調查指出,道光初年,萬和宮老二媽參加臺中旱溪樂成宮媽祖出巡,遶境結束回宮之時,神輿變重無法抬入宮,萬和宮為迎合神意,應允每年三月二十一日起,漳、泉、汀、溫四府;二十六日起,犁頭店一帶張、廖、簡、江、劉、黃、何、賴、楊戴、陳、林等十一字姓,行三獻禮祭祀,且集資演戲,如此神輿才得以順利進入宮內。此後每年三、四月間依例舉行祭典,日期雖未固定,但多在媽祖誕辰前夕,並在廟前戲臺演出字姓戲,通常連演二個多月。從此萬和宮不再年年參與旱溪十八庄的媽祖出巡,不過偶爾為表對旱溪媽祖之尊重,會陪同旱溪媽祖在南屯地區進行遶境活動;而由於廖姓閨女傳說,所以現仍流傳萬和宮老二媽每三年一次回西屯大魚池祖家之習俗,祭祀圈亦擴及臺中西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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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如芳 戲曲編劇 現為新活水雙月刊主編長久以來,廟口戲的鑼鼓聲一直是台灣庶民生活重要的背景音樂,它不知帶動過多少人趕熱鬧的快樂心情,讓大家扶老攜幼地往香煙繚繞的廟前集合。
不管台上正在扮仙或做戲,也不管南管戲、北管戲、布袋戲、歌仔戲、客家採茶戲,在這塊土地上有過怎麼樣地興衰更替,只要熟悉的戲曲聲響響著,台下的人自去看戲、玩耍、聊八卦、做生意,心中就是有說不出的踏實自在。但「濟戲濟人看」的時代終究是遠去了。現在全台灣大大小小的戲班雖然還有幾百個,廟方或個人請戲的理由也還在,但隨著工商科技社會的多元化,可酬神還願的方式越來越多樣,放電影、康樂隊甚至脫衣鋼管秀,隨時可取代價錢相對較貴、而且退流行的戲班。更殘酷的是,愛看廟口戲的人越來越少,即使昔日的死忠觀眾,現在也可能選擇留在家裡看《親戚不計較》、《霹靂火》之類的電視劇。外台戲文化場 政府當爐主酬神、娛人是廟口戲最原始也最結構性的根柢,但台灣的社會早就演變到酬神、娛人都不一定要「動鑼鼓」了,所以戲班的生存,便自然陷入戲路消退、各團不得不削價競爭的泥沼。二十年前波濤洶湧的本土熱,帶動了文化回歸風潮,讓廟口戲多了不少懷抱文化使命感的特殊觀眾,其中,有的人是看了媒體醒目的報導,而重回戲棚腳來懷想台灣舊俗風情;有的則是戲劇相關領域的學生、老師或表演工作者,前來觀摩、看戲兼作田野調查的。這類觀眾來來去去,但他們所導入的本土關懷與文化論述,卻有效地招來了公部門關愛的眼神,讓在原生態中已趨於式微的廟口戲,乍現轉機。最鮮明的影響,就是新型「外台戲」的興起。過去,在開放式空間搭台演出的所謂外台戲,幾乎同義於主要為酬神而演的「廟口戲」,但後來從全國文藝季或地方政府零星舉辦的民間劇場起,搭台演出的本土戲曲開始可以是表演文化活動的項目之一。近幾年「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成立後,每一年都會根據藝術表現、區域平衡、活動主題等原則,挑選出一定數量的歌仔戲、布袋戲班,在定時定點舉行接力賽式的匯演;官方資源和廟口文化既有的活力,已然將「外台戲匯演」炒成戲曲界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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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光生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戲劇與劇場應用系教授
一、緒言
如何書寫2005年台灣戲劇的現況,我想有必要先界定台灣戲劇以及本文書寫的方向。首先,戲劇是文學的一支,但它又是表演藝術的「戲劇文本」,是導演藉由演員、相關藝術家、在固定空間呈現表演藝術的依據。由於戲劇的跨領域特質,因此台灣戲劇即是指:就文學範疇,在台灣境內由國人創作的戲劇文本;就表演藝術範疇,是指戲劇文本的舞台呈現。這個定義的要旨正是台灣戲劇包含了現代與傳統戲劇。所以2004年6月我在聯副舉辦的「台灣新文學重大事件座談會」上就提出我的觀點:「歌仔戲、皮影戲、布袋戲的劇本,有新的東西,反映當代社會,但往往被忽略。」基於這樣的定義,台灣文學中的戲劇書寫與研究,如果排除了根植於庶民文化,與民間信仰關係密切,而且和舞台劇一樣早已登上國家劇院的傳統戲劇,那麼這樣的「台灣戲劇」的確不完整。
我們可以從其他角度來考察:公部門主辦的戲劇活動,它可以更清楚地支持我的看法。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每年公部門與非公部門舉辦的戲劇活動琳瑯滿目。公部門包含中央與地方政府各文教機關補助的戲劇活動,特別是近十年來,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與文建會所屬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的相繼成立,對現代與傳統戲劇的提昇日漸明顯。支持、補助戲劇活動的中央文教機關,由原本的文建會與教育部擴大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以及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台灣現代戲劇的發展日益蓬勃,最具指標性的補助活動就是文建會的扶植團隊選拔。每年來自北中南東的大中小現代與傳統劇團都積極參與申請,期盼透過公部門奧援,提昇劇團行政效率與演藝水準。另外文建會近年也選拔優秀團隊進入校園、深入鄉鎮巡演。例如2005年10至12月間的「表演藝術巡演」,其中的戲劇類安排14場傳統戲曲(歌仔戲與掌中戲)及22場舞台劇與相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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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慧玲 資深戲曲工作者
野台戲到底還有沒有春天?
雖然多數人都還說得出「野台戲」是怎麼回事,但隨著都市化程度日深、傳統祭儀活動式微、廟口演出環境日趨窘迫,以及劇團生存品質良劣不一等問題,野台戲事實上已成為所謂「表演藝術」一環的邊緣劇種,不論觀眾、演出品質、市場行情各層面都難與「劇場」型態抗衡。為了重振野台環境,試圖重建野台戲生存機制,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史無前例的擬具野台戲新製作計畫,這項名為「歌仔戲製作與發表專案」成果正在台中縣大甲鎮瀾宮第一輪演出,從9日首演效果來看,演出品質、觀眾反應均勝於一般野台戲,但究竟能否召喚野台戲春天,可能還待廟會市場回應,也就是「消費者」力量才能讓春天即早到來。
場地 對演出十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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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有歌仔戲劇本徵選機制反思「外台價值」
施如芳 戲曲編劇 現為新活水雙月刊主編
唯一能讓表演者力求上進的,就是觀眾,歌仔戲唯有從外台進入劇場,面對票房的檢驗,編劇、編曲和導演的需求才會堅定地成形。或許因為外台劇團到劇場演出的效果並不理想,使人這條路徑產生懷疑,若真的有心給外台業者更寬廣的藝術視野,除了多給一點時間讓他們與劇場磨合之外,就是要捨得淘汰。
九十二年度的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即將於六月底截止收件。今年,戲曲劇本類有一個不小的變動:該徵選項目更名為「傳統戲劇劇本」,徵選的範圍由原本的國劇、歌仔戲,擴大到「在台灣地區經常演出之傳統戲劇劇種」,亦即,包括布袋戲、客家戲、皮影戲等各劇種的劇本,都可一塊共同角逐這個獎項(註1)。如這般把硬是從橘子、蘋果中比出高下的比賽,在台灣委實多到見怪不怪了,也因為眾人未見其怪,高雄縣文化局從今年開辦的「傳統戲劇優良劇本徵選」,亦無獨有偶地擬定了類似這種思考模式的比賽規則(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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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政府扶助外台歌仔戲的思考與期許
施如芳 戲曲編劇 現為新活水雙月刊主編
對外台的補助,改善外台戲原生地的生態和演出環境,屬當務之急,長程目標則應是鼓勵秀異份子朝劇場發展。業者深諳「合主人意,便是好功夫」的道理,形同現代「新爐主」的政府單位只要順勢利導,歌仔戲藝術仍然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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